危险驾驶犯罪检察实务中的一些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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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杜红全,张晓鹏.危险驾驶犯罪检察实务中的一些问题[J].河北农机,2014(8):6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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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杜红全 张晓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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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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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醉酒驾驶机动车等危险驾驶犯罪行为破坏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是刑事司法严厉打击的对象。自《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桥西区检察院对危险驾驶犯罪坚持依法从严查办的原则,一律向法院提起公诉。2012年1至7月,我院共起诉危险驾驶案件8件8人,均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其中醉酒驾驶汽车的7件,醉酒驾驶摩托车的1件;危险驾驶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7件,造成人员受伤的4件,造成车辆等财产损失的3件,未造成任何损失的1件。法院已判决5件5人,均判处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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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醉酒驾驶 犯罪行为 检察院 危险 财产损失 交通秩序 公共安全 交通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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