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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浙沪农产品实现大流通
摘    要:江苏、浙江、上海两省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昨天在沪签署“长三角食用农产品标准化互认(合作)协议”,决定江、浙、沪食用农产品标准化实行互认、互通和互监,从此三地农产品将实现无障碍流通,消费者可享受到更多优质的食用农产品。根据协议:在两省一市范围内,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认证机构认证或经省(市)级以上有关认定机构认定,并按规定加贴相应标志的食用农产品,两省一市在市场准入与监督管理中给予与本省(市)相应食用农产品同等待遇,并在市场准入方面逐步建立统一的管理制度,实现两省一市食用农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两省一市互认有资…

关 键 词:江苏  浙江  上海  农产品市场  市场流通  农产品安全质量告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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