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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农民家电补贴具体政策
摘    要:按商务部、财政部《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通知》规定,湖北省是14个试点省份之一。湖北农村消费者购买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等四类家电,将获得产品销售价格的13%的补贴。四类家电产品,农民每户每类产品最多可购买一台(件)。补贴资金南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中央财政负担补贴的80%,省级财政负担20%。

关 键 词:家电产品  补贴资金  湖北  农民  政策  财政部  推广工作  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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