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发放“兽医卫生合格证”是我国统一贯彻执行国务院优畜家食团由条例L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播的具体措施之一.是完善兽医卫生监于检验配套法规的具体体现;也是我们农牧行政部门加强城乡集贸市场动物及其产品管理和检疫的凭证;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建设社会主义文明市场的一种有效方法。笔者在几年的检疫监督工作中深感现行的《兽医卫生合格证波放范围,已不能适应现阶段改革开放形势下市场经济的需要。如我们在对经营水产品的渔塘、门店,经营捕获野生动物的饭庄、食堂、门店,饲养观赏动物的动物园,实验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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