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为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随进境货物木质包装传入我国,保护我国有限的森林、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国家质检总局等联合发布了2005年第11号公告并出台了《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05年第84号令),严格了进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措施,新规定要求所有进境货物木质包装必须进行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标识,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新规定的实施,是检验检疫系统调整现有检疫措施和防止外来生物入侵的一项重要措施,标志着我国进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政策同国际全面接轨,将对防止有害生物的传入和保护我国森林资源起到积极的作用。笔者就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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