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扬火场精神 保护森林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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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潘惠清.发扬火场精神 保护森林资源[J].森林防火,19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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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惠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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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武装森林警察总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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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黑龙江省森警部队自1948年组建至今已42年了,40多年来广大干警发扬艰苦奋斗、勇猛顽强的革命精神,保护着国家森林资源的安全。仅自1979年实行义务兵役制以来的十年间,共参加了包括大兴安岭“五·六”大火在内的921个火场战斗,扑火总面积2,214,416.83公顷,捕获火犯5人,多次受到国务院和林业部及各级政府的表彰。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称赞森警是一支特别能战斗的队伍,这支队伍被林区群众誉为森林的卫士。一、森警部队的主业就是森林防火灭火森林防火灭火是森警部队的中心工作,多年来,这支部队的各项工作都紧紧的围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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