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运用强制执行权确保农机执法严肃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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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晓程.充分运用强制执行权确保农机执法严肃性[J].农村机械化,2000(4):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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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晓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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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农机行政执法(以下简称农机执法)中“执行难”困扰着农机执法的健康发展。一些执法决定得不到及时有效执行,危害了农机法制的严肃性。面对这一现状,强化强制执行是非常必要的。1强制执行及特点农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农机行政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时,由法定执法机关强迫其履行义务的活动。其特点:(1)只限于有执行权的主管机关来实现。我国农机执法的主管机关是县级以上各级农业机械管理(农牧业)局,农机监理机关是法律、法规授权的执法主体;根据各省、市、自治区人大颁布的农机管理条例等法规,农机管理站、农机推广站是相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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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机行政执法 强制执行 直接强制 执行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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