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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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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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动物疫病的预防第三章 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第四章 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第五章 动物防疫监督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动物防疫活动。 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 本法所称动物产品,是指动物的生皮、原毛、精液、胚胎、种蛋以及未经加工的胴体、脂、脏器、血液、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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