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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猪遗传交流应以精液交流为主
引用本文:渊锡藩,杨公社,庞卫军,史新娥.种猪遗传交流应以精液交流为主[J].养猪,2012(5):57-58.
作者姓名:渊锡藩  杨公社  庞卫军  史新娥
作者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动物科技学院,陕西 杨凌 712100
基金项目:十二五”国家生猪产业技术体系繁殖技术项目(CARS-36)
摘    要:《〈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2009—2020)〉实施方案》提出,根据种猪改良要求制定的育种场间(联合)遗传交流计划1];列入用作遗传交流的种公猪,必须是通过经注册,通过来自国家核心育种场的国家级种公猪,以精液交流形式来实现遗传交流。以产

关 键 词:种公猪  精液  核心育种  遗传改良  种猪  遗传联系  交流方式  实施方案  遗传评估  性能测定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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