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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53号《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业经2005年5月13日农业部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部长:杜青林二○○五年五月二十四日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对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如下:一、一类动物病原微生物口蹄疫病毒、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猪水泡病病毒、非洲猪瘟病毒、非洲马瘟病毒、牛瘟病毒、小反刍兽疫病毒、牛传染性胸膜肺炎丝状支原体、牛海绵状脑病病原、痒病病原。二、二类动物病原微生物猪瘟病毒、鸡新城疫病毒、狂犬病病毒、绵羊痘/山羊痘病毒…

关 键 词:生物分类 病原 动物 名录 安全管理条例 微生物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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