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法》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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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才学.《种子法》的主要内容及特点[J].湖南林业,2001(2):1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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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才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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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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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主要内容及特点:一是界定了林木种子新概念。本法的第二条中,所称种子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等。这意味着本法所指林木种子已涵盖了所有的林木种籽、苗木。二是加大了种质资源保护力度。本法的第M章,种质资源保护的第八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种质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种质资源,特别是天然种质资源要重加保护,国家要有计划地收集整理、鉴定、登记、保存、交流和利用种质资源、定期公布种质资源目录;国务院及省。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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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种子法》 种质资源 资源保护 品种选育 生产经营 质量管理 执法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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