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案件刑事诉讼中的行政认定(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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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武合讲.种子案件刑事诉讼中的行政认定(下)[J].长江蔬菜,201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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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武合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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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贵和律师事务所,菏泽,27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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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种子案件刑事诉讼未作为证据使用的行政认定被告人虽然提交,但是法院不予采纳的行政认定被告人提交的行政认定文书是:《广东省农业厅关于陆丰市农盛种业有限公司销售萝卜种子有关问题的复函》(粤农函2014]546号)。该行政复函证明,陆丰市农盛种业有限公司销售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在陆丰市农业局备案,符合《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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