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鲜冻禽产品新国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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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卫生部联合发布通知:进出口鲜、冻禽产品执行新的国家标准-GB16869-2000《鲜、冻禽产品》。该标准适用于健康活禽经屠宰加工后的鲜、冻禽产品,凡国内生产或从国外进口的鲜、冻禽产品,其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贮存必须符合该标准。同时废止GB2710-1996《鲜(冻)禽卫生标准》、GB/T16896-1997《分割鲜(冻)禽卫生标准》和GB/T16896-1997《分割鲜(冻)鸡肉》两个标准的合并、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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