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业股份合作经济的调查与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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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光.关于林业股份合作经济的调查与分析[J].绿色中国(A版),19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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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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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怀化地区林业改革试验区办公室 4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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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怀化林业股份合作经济概况和特征怀化地区于1984年基本完成农村第一步改革后,逐步把农村经济发展重点从“一亩耕地”转向“八亩山地”,形成了多形式、多层次开发山地的新局面,涌现出一大批山地开发式绿色企业。据统计,至1989年全区开发性企业发展到2.6万个,其中,各类股份合作制企业已发展到4500多个,占了绿色企业总数的17.3%。林业股份合作企业有两种基本形式:第一种是合作经营,即由两方或多方将所拥有的土地、劳力、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组合起来,统一兴办开发性实体,收益按比例分成。如黔阳县木材公司于1986年投资1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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