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企业如何行使代位权回收欠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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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武玉凤.供电企业如何行使代位权回收欠费[J].农电管理,2008(2):4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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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武玉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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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省本溪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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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某煤矿拖欠桌供电公司电费及违约金2000多万元,无力偿还。后该供电公司得知某实业有限公司欠该煤矿煤款3000余万元且大部分已到期,即建议某煤矿以仲裁方式或诉讼方式向某实业公司主张到期债权,以便偿还拖欠的电费,实现电费债权。某煤矿既不缴纳欠费,对某供电公司的建议也不予以理睬,又濒临破产,如不尽快实现电费债权,一旦该煤矿进入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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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供电企业 欠费 回收 供电公司 煤矿 电费 违约金 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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