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类商品属伪劣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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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规定,下列门类属伪劣商品:1.失效、变质的商品;2.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合的商品I3.冒用优质或认证标志和伪造许可证标志的商品;4.掺杂使假或以旧充新的商品I5.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6.无检查合格证或无有关单位允许销售证明的商品;7没有中文标明商品名称、生产者和产地商品;8.限时使用而未标明失效时间的商品I9.实施生产许可证而未标明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的商品;10.高档、耐用消费品无中文使用说明的商品;11.层处理商品(台次品、等外品)而未在包装等显著位置标明“处理品”字样的商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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