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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化肥出口关税政策出台 窗口期没有变化 关税税率下调
摘    要:<正>《2014年关税实施方案》已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与2013年出口关税政策相比,主要化肥品种窗口期没有变化,关税税率下调。具体关税调整方案如下:一、氮肥1.尿素:淡季(7-10月)40元/吨;旺季(1-6月,11、12月)暂定税率为15%,加上40元/吨。2.肥料用氯化铵:全年暂定税率为5%。3.其他矿物氮肥及化学氮肥:淡季(7-10月)40元/吨;旺季(1-6月,11、12月)暂定税率为15%,加上4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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