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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种子行政执法的困境分析及对策研究
引用本文:李长健,乐明凯,吴洁等.我国种子行政执法的困境分析及对策研究[J].中国种业,2010(5):5-8.
作者姓名:李长健  乐明凯  吴洁等
作者单位:1. 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武汉,430070
2. 湖北富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摘    要:种子行政执法在我国农业执法进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保障农民和企业的权利上发挥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但由于种子作为客体具有明显比其他农业生产资料复杂多的特性,加上行政机关本身具有很大的主观自由裁量权,以及多年来国家对种子管理的传统文化差别,均决定和影响了种子行政执法,在现实的执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碰到了一些困境。值此行政管理机关正面临服务性转型期间,需要在合法性、合理性指导原则之下,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出发点,对这些困境的解决对策做出探究,以期建立和谐的农业执法社会。

关 键 词:种子行政执法  社会公共利益  困境分析  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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