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照明宜实行储蓄购电 |
| |
作者姓名: | 孟祥民 |
| |
作者单位: | 台安县供电局电管总站!114100 |
| |
摘 要: | 农村居民生活照明电费的收取方式一般均由村电工按月按户收取,然后统一与乡电管站结算。这种收费方式存在若干弊端。(1)收费不及时。农村居住分散,农民手中往往没有现金,电工无法在短短几天内完成收费任务,势必造成欠费。(2)电费管理易出差错。由于电工一个人管钱管帐,易出问题,如挪用、贪污,被抢劫、盗窃,电工意外死亡等,无法核对电费和追索损失。(3)电工向收费工转化,使电工队伍素质下降。一些村新选的电工以能否收费为标准,使一些村霸、痞子进人电工队伍;另一方面,村电工除抄表收费外,没有多少精力用于提高业务素质…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