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四荒”地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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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志诚 王拉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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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宝鸡市人民政府 721000(王志诚),宝鸡市社科联 721000(王拉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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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依法拍卖“四荒”地(即荒山、荒坡、荒沟、荒滩)使用权,是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延续和发展,是发展农村经济的必然趋势,是开发治理“四荒”地资源的一项创举。但作为一项大范围和长期性的政策,在实施中确有一定的难度。从总体上讲,目前拍卖开发工作仍处在起步阶段。如何加快拍卖“四荒”地使用权,笔者认为,应进一步注意解决好以下6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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