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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香蕉获“天宝香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摘    要: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7年4月4日在《福建日报》上刊登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告(2007第1号),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78号令),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福建省16个产品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南靖县的“天宝香蕉”同漳州市芗城区一起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国家质检总局2007年第62号公告),

关 键 词:产品保护  地理标志  天宝香蕉  南靖县  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家质检总局  福建省  芗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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