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加大部批项目水土保持前期工作监管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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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监督处.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加大部批项目水土保持前期工作监管力度[J].中国水土保持,20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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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监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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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监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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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两周年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规,黄河上中游管理局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了水土保持前期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针对2012年水利部批复的黄河流域(片)83个生产建设项目,依据新水土保持法“三同时”制度的要求,为消除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后至开工建设之间的监管“盲点”,使建设单位“知晓”并有效落实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时开展水土保持工作,逐一向所有生产建设单位下发了《关于及时开展水利部批复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关生产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并从开工、施工等9个方面对建设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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