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加大2009年度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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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楠.农业部加大2009年度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力度[J].中国牧业通讯,20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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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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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牧业通讯》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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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加强兽药残留监控工作,保证动物产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农业部下达了<2009年度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以下简称<监控计划>).本刊现将有关情况整理如下,供各地参照.1.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落实<监控计划>,并在完成本计划的同时,制订本辖区残留监控计划,监控数量不得低于本计划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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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兽药残留监控工作 动物产品安全 农业部 《兽药管理条例》 力度 监控计划 身体健康 人民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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