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5年12月29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经表决决定,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9亿中国农民从此依法彻底告别了延续2600年的“皇粮国税”——农业税。2004年,我国政府开始实行减征或免征农业税的惠农政策,到2005年已有近8亿农民直接受益。上述决定则把这项惠农政策上升为国家法律。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设立或者取消某一税种,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专属立法权。而国务院只能依照法律授权,减征或者免征某一税种。尽管此前国务院已经决定减征和免征农业税,但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才有权彻底取消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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