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质包装有害生物检疫经验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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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志粦.木质包装有害生物检疫经验谈[J].植物检疫,2006,20(1):4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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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志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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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中心,518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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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防止林木有害生物随木质包装材料在国际间传播蔓延,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IPPC)公布了《国际贸易中的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要求木质包装在出境前进行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确定的专用标识。目前,欧盟、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已采纳该标准并于2005年3月1日起陆续开始实施,将来会有更多的国家采用该国际标准。对于不符合国际标准的木质包装,进口国家或地区将在入境口岸采取除害处理、销毁、拒绝入境等措施。我国为保护森林、生态环境及旅游资源,对木质包装也采取了相应的检疫措施。为便于交流,进一步搞好木质包装检疫工作,现将多年来从事进出口木质包装检疫的一些经验介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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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木质包装材料 有害生物 检疫措施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 国际标准 木质包装检疫 国际贸易 除害处理 材料管理 IPPC |
收稿时间: | 2005-04-03 |
修稿时间: | 2005-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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