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的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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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靓靓,肖伯萍,毕华兴,郭超颖,云雷,任怡.论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的必要性[J].中国水土保持,2008(1):2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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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靓靓 肖伯萍 毕华兴 郭超颖 云雷 任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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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北京林业大学,水土保持学院,北京,100083 2. 昌平区水务局,北京,10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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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水、土壤是生态系统最重要且不可替代的基础要素,水土流失的结果恰恰是水、土资源的破坏与损失,而水土保持能够有效地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对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及其之上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具有极为重要和不可替代的战略地位和作用。但是,由于我国水土保持的生态效益在保护者、破坏者、受益者和受害者之间的不公平分配,不仅使得水土保持工作面临很大的困难,而且还威胁着生态系统及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因此,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建立中国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可以提高全民的生态环境意识和对水土资源的基础性、战略性和不可替代性的认识,解决水土保持投入不足等问题,以促进中国水土保持事业的顺利开展和保障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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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水土保持 生态补偿 机制 必要性 |
文章编号: | 1000-0941(2008)01-0022-03 |
收稿时间: | 2007-10-10 |
修稿时间: | 2007年10月10 |
Necessity of Establishing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Mechanis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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