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 新邵是个山区县,境内群峰雄峙,海拔1000米以上的山峰136座,森林资源较丰厚。据1956年调查,全县有林业用地189.56万亩(其中荒山47万亩),活立木蓄积量347.66万立方米,立竹2424万根。1957年后,大炼钢铁、大办公共食堂、“文化大革命”的22年中,由于采伐失控,导致有林地面积减少、蓄积量急剧下降,使林业元气大伤,生态环境恶化。 1978至1985年,开始恢复管林护林规章。实行定权属、定责任制、定自留山的林业“三定”,严格限额采伐。初步扭转全县林业衰退局面。为了复兴林业,县委、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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