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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起违法经营大麦种子案件处罚的探讨
引用本文:王大陆.对一起违法经营大麦种子案件处罚的探讨[J].大麦与谷类科学,2004(4):44-45.
作者姓名:王大陆
作者单位:射阳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江苏,射阳,224400
摘    要:20 0 4年 8月 31日 ,接群众举报 ,反映射阳县某种业经营部经营的大麦种涉嫌假冒。射阳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随即派员前往调查。经查 ,该经营部经营的“新啤 2号”大麦种 ,包装上标注的生产单位为 :盐城市某农场 ,经销商为 :盐城某种业有限公司 ,品种说明中介绍为 ,品种来源为 :江苏某农场开发有限公司和盐城市某种业有限公司对俗名“趴地虎”大麦进行穗选改良、提纯复壮后选育而成。当事人于 2 0 0 4年 8月 30日从盐城市某种业有限公司购进该批种子 9375kg ,至检查时尚未销售。执法人员进行了询问笔录 ,随机抽取了样品 ,并当场扣押了该批种子…

修稿时间:2004年9月28日

Discuss to a Punish of a Case Deal in Barley Seed Illicitly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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