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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县级农业综合执法人员能力素质的培养
作者姓名:熊轶群  李志华  吴欣荣  罗茜  姚勇
作者单位:1. 南昌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2. 南昌县植保植检站,江西南昌,330200
摘    要: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农业违法案件的基本管辖主体,承担着绝大部分农业综合执法任务。县级农业综合执法人员作为一线执法工作者,面对纷繁芜杂的执法环境,其能力强弱、素质高低对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保护捉民切身利益和促进农村繁荣稳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 键 词:农业综合执法  素质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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