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县级农业综合执法人员能力素质的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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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熊轶群 李志华 吴欣荣 罗茜 姚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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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南昌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2. 南昌县植保植检站,江西南昌,33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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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农业违法案件的基本管辖主体,承担着绝大部分农业综合执法任务。县级农业综合执法人员作为一线执法工作者,面对纷繁芜杂的执法环境,其能力强弱、素质高低对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保护捉民切身利益和促进农村繁荣稳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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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业综合执法 素质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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