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执法亟待解决的几个重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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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燕,张书贤,王显华.农业综合执法亟待解决的几个重要问题[J].畜禽业,2003(12):4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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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燕 张书贤 王显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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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重庆市饲料质量监测管理所,重庆,400203 2.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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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代农业生产领域中的违法行为有3大特点:一是生产商和销售商互相配合,大肆制售假劣产品坑害农民利益;二是手段隐蔽、狡诈;三是态度狂妄、猖獗。农民强烈要求政府加大打击力度。因此,农业行政管理机关建立综合执法机构实行综合执法是客观所需、形势所迫、民心所向。但是,各地在实行综合执法问题上做法差异较大,还存在许多突出问题亟待回答和解决。1认识问题我国于1993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87条第3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健全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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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业生产 违法行为 农业行政管理机关 综合执法机构 生产商 销售商 产品质量 性质定位 职能定位 执法人员 执法力度 |
文章编号: | 1008-0414(2003)12-0045-01 |
修稿时间: | 2003年1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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