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运用依法"代作处理"提高防疫密度,促进畜牧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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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树峰 叶柏青 丰华玲 蔡秀艳 宋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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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省喀左县动物防疫监督检验所,辽宁,喀左,122300;辽宁省喀左县山咀子镇兽医站,辽宁,喀左,12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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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颁布实施六年多以来,我国的动物检疫和疫病防治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近年来,由于基层防疫任务重,工作困难大,涉及千家万户,每年都有些个别饲养户拒不防疫,致使防疫密度下降,给某些传染病带来一定隐患。为了更好的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就如何理解运用依法“代作处理”来提高防疫密度,为畜牧业发展保驾护航,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笔者谈几点个人的看法及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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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动物防疫法》 防疫密度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代作处理” 依法行政 行政处罚 |
文章编号: | 1672-9692(2005)01-0020-01 |
修稿时间: | 2004-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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