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合作造林须谨慎
作者姓名:谢思湘
摘    要:近年来,一些地方的企业趁着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的机遇,吸收社会资金合作(托管)造林.向投资者承诺,一次性投资后,即可获得其林木产权及几年后将有很高回报率的承诺。社会上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个人和单位纷纷投资,从而兴起了新一轮的造速生林热。

关 键 词:造林 合作 投资者 经济实力 所有制 社会 一次性 回报率 速生林 林木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