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制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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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葛小平.取消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制刍议[J].中国种业,2013(3):3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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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葛小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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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建宁县农业局,35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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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种子作为特殊商品1-3],在我国农业增长贡献率中所占比例达到23%以上4],成为粮食实现九连增功勋,国家积极发展现代种业推进农业现代化.放眼全球,各国政府为规范种子产业的健康长足发展,无论是欧美等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对其依法实施管理和监督已成为共识.中国第一部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于2000年12月1日公布、2004年8月28日修正施行,农业部于2001年2月26日发布、2004年7月1日修订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8号)成为与其相配套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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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时间: | 2012/12/3 0:00:00 |
修稿时间: | 2012/12/5 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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