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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产品自2008年7月起一律不得使用商品名称
引用本文:刘刚.农药产品自2008年7月起一律不得使用商品名称[J].油气储运,2008(1):20.
作者姓名:刘刚
作者单位:山东省宁阳县农业局,271400
摘    要:粉锈宁、敌杀死、功夫、巨星、神农丹、呋喃丹等,这些农民朋友耳熟能详的农药名称,将逐步告别人们的视线。国家农业部12007年12月8日发布第944号公告说,为;解决农药市场“一药多名”问题,规范农药名称登记核准,维护农药消费者权益,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就农药名称登记核准和管理作出以下规定:

关 键 词:农药产品  商品名称  《农药管理条例》  农药名称  消费者权益  农药市场  粉锈宁  敌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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