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农机事故报案时限很有必要 |
| |
引用本文: | 赵营民.确定农机事故报案时限很有必要[J].农机安全监理,2001(11):21-22. |
| |
作者姓名: | 赵营民 |
| |
摘 要: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明确指出:“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交通警察,听候处理……”。针对发生的农机事故,各省、市、自治区也制定了相应的处理办法,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以95号主席令的形式发布,其第二章第五条规定:农机事故发生后,驾驶操作人员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并及时报告当地农机监理机构。
|
关 键 词: | 农机事故 报案时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农机事故处理办法》 特点 现场保护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