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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盈余应按比例返还社员
摘 要:
江苏省灌南县三口镇读者苗某来电:去年合作社没有进行盈余分配,许多社员都有意见。请问:合作社当年盈余应如何分配?答:《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将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以上,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给成员。农地股份合作社应当将可分配盈
关 键 词:
股份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
江苏省
盈余返还
可分配
盈余分配
灌南县
农地
交易量
社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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