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去年12月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将于2004年5月1日起实施。该法明确了农机监理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地位,授权行使农用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安全监督管理权。但也引发一系列尚待明确或解决的问题,诸如农机监理地位、农机监理机机构性质、新法实施后农机监理富余人员的安置、相关机械(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和农田作业的管理职责划分,以及新法实施后如何保护农民(农机户)利益等话题,都需要做系统的深入的研究。这些问题也是农机监理战线的同志们关注的焦点,它关系到农机监理如何健康发展,关系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如何顺利实施,关系到如何保护“三农”利益等一些社会深层次问题。同时,《行政许可法》也即将实施,这也是我们监理部门必须学习、探讨、领会和贯彻的工作。晓程撰写的文章分5个专题,以“在政策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为主线展开讨论,以期共谋农机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大计。我们诚征业内才智之士对此话题发表自己的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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