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推行耳标登记制度实行责任追究
作者姓名:焦连英  崔兴兰  杨秀军
作者单位:1. 河南省焦作市动物检疫站,454002
2. 河南省修武县动检站
摘    要:农业部《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几年来,我市各级动物检疫监督部门认真组织对动物免疫标识的查验、回收工作,特别是对外调生猪推行耳标登记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检疫责任,调动了广大检疫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了检疫工作深入开展。我市修武县结合本地实际,在工作中摸索到一些经验。1推行耳标登记制度的背景我市规模养殖起步于80年代,畜牧业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致富的主导产业。由于采用新技术、重视饲养管理,我市生猪很受国内大中城市的欢迎,外调生猪占出栏生猪的70%以上,因此加强对外调生猪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我市动检部…

关 键 词:登记制度 责任追究 《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 耳标 动物检疫监督 检疫工作 检疫人员 回收工作 农业部 修武县
文章编号:1005-944X(2006)04-0013-01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点击此处可从《中国动物检疫》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中国动物检疫》下载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