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点工作业时摔伤房主应否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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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艳.钟点工作业时摔伤房主应否承担责任?[J].中国农资,2011(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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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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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农业经济法研究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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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案情张某是从事清洁工作的钟点工。2008年3月10日,王某因新装修房屋需要打扫卫生,要张某打扫其一套房屋,报酬以每100平方米180元标准计算,清洁工具和清洁用品由张某自带。张某在打扫卫生过程中,为清洗王某房屋后阳台落地窗玻璃外侧,赤脚翻越栏杆时,跌落摔伤。经鉴定,原告的损伤构成九级伤残。张某认为王某作为雇主理应承担赔偿责任,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合计1403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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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同关系 钟点工 清洁工作 承担赔偿责任 清洁工具 被告 原告 窗玻璃 房屋 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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