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已经明令禁止9个兽药品种的生产、经营和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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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畜牧兽医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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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继2004年农业部发布了《关于发布(食品动物禁 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 的通知》, 明确对氯霉 素等8种原料药物及其单、复方制剂在所有食品动物 中全面禁用,对林丹等9种杀虫剂在水生食品动物中 禁用,对性激素等3种原料药及其制剂限定使用。为 此, 北京市的药政部门对本市的兽药品种进行了核 查,废止了兽药地方标准1个,撤消《禁用清单》中所 列的兽药及含有这些药物成份的单、复方制剂产品批 准文号31个,共涉及兽药生产企业15家,兽药品种 9个(乙烯雌酚注射液、氯霉素、氯霉素可溶性粉、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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