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电一案电力局官司胜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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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永生!(063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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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滦县电力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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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9年 6月 24日上午,河北省滦县樊各庄乡杨家沟村村妇毛瑞云 (女,时年 31岁 )在自家承包地拔草时,发现断落在地的低压线,用右手去拾而触电死亡。……事发后,毛瑞云的丈夫刘永成在向滦县人民法院起诉中,将该县电力局列为第一被告,将杨家沟村民委员会列为第二被告。起诉书中说,造成毛瑞云身亡的责任在于杨家沟村委会维护线路不当及滦县电力局供电安全设备失灵,因此二被告应依法赔偿毛瑞云触电身亡给原告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 1999年 9月 13日,滦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滦县电力局代理人针对原告的诉状,认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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