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触电身亡谁之过 ?——从滦南县电力局一场官司引发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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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杜兴业 贾惠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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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滦南县电力局 !063500,河北省滦南县电力局 !06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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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8年 5月,滦南县电力局因本县农民袁小英触电身亡一案被推上被告席。经地方法院审理,县电力局败诉,赔偿死亡家属经济损失。这起普通的民事案,因案情特殊、败诉者又是县电力局,一时间众说纷纭闹得满城风雨,大小报纸竞相刊登,电视台又在以案说法的栏目作为典型播放。然而一年多以后,几经反复和周折,这起民事案又翻了个。被告成了原告。败诉成为胜诉。同一样的事实,同一样的法律,为什么会出现截然不同的两种结果呢 ?还得从法律界定的偏差探个究竟”。 死者袁小英是滦南县长宁镇村农民。 1998年 1月 7日早,他找本村农民宋彬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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