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窃电应做到十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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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赖韵舞.查处窃电应做到十要[J].农村电工,19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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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赖韵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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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浏阳市蕉溪电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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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窃电是社会的一大公害,既直接损失了国家财政收入,也间接损害了恭敬用电户的经济利益和正常用电秩序。因此,窃电确实让人痛恨!为了杜绝窃电,各级电力管理部门想了很多办法,采取了很多措施。然而窃电的症结一时难除。究其原因,恐怕是与我们查处不力,打击不严有关。 查处窃电是一门科学。查处得好收效大,查处得不当还会招致“倒打一耙”引火烧身。那么,怎样查处得当呢?根据笔者多年工作的实践,查处窃电应做到以下十要: 一、查窃电要依靠当地领导 电力建设要靠领导支持。维护电力正常运行同样要靠领导支持。查处窃电更是这样。我们电管部门无论到那一个村查处窃电,首先必须与所辖村的村主任或村支书通气,让他们知道我们今天在该村进行查窃电工作。遇到了难题,我们去请他们来一起处理,他们是会乐意支持的。反之,如果我们首先没与他们通气,大多数领导会支持我们的工作;但难免没有个别的村干部会对窃电户说:“我们不知道,你们不要理他们”。尽管这种说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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