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偷取妻子密码存款,银行疏于审查应当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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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廖春梅.丈夫偷取妻子密码存款,银行疏于审查应当赔偿[J].畜牧市场,2010(11):3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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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廖春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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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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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同志:我与丈夫早有矛盾,只是碍于孩子正读高中而未离婚。三个月前,丈夫乘我回娘家之际,拿着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一家我设置了凭密码支取存款的银行,申请对我开户的存折挂失。银行照办并补发新存折后,丈夫又以我的名义向银行申请撤密,在“客户签收栏”签署了我的名字,随即取走了全部20万元存款,至今去向不明。直到我持存折要求取款。银行以“存款已被取走”为由拒绝时,我才得知真相。请问:我能否请求银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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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银行 存款 密码 赔偿 审查 有效证件 身份证 存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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