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区村级留用地开发的问题与对策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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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骆振,余雪贞.滨江区村级留用地开发的问题与对策思考[J].新农村,2010(12):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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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骆振 余雪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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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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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留用地制度,是指在征用农村集体土地时,核定一定比例的土地指标,留给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非农业经营性开发,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岗位和股金分配,长期保留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土地上的发展权和财产权,从而使被征地农民的收入真正随着城市化的进程而“水涨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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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用地制度 开发 滨江区 农村集体土地 集体经济组织 村级 失地农民 就业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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