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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处罚案的评析
作者姓名:杨岳云  路清霞  赵高峰  高君峰  杨君
作者单位:[1]南阳市兽药监察所,河南南阳473000 [2]南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南南阳473000 [3]邓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南南阳473000
摘    要:根据河南省畜牧局开展打击病害动物及其产品“百日行动”活动的安排部署.2010年1月7日.南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南阳市城建区履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南阳市卧龙路某酒店涉嫌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羊肉、鸡、鸭产品。经初步调查.执法人员认为该酒店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的违法事实存在.应适用一般程序.经报主管领导同意后予以立案。

关 键 词:动物产品  检疫  处罚  动物卫生监督  酒店经营  执法人员  南阳市  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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