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村委会约定在承包地上植树一定合法有效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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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柱.与村委会约定在承包地上植树一定合法有效吗[J].河北农机,2006(4):2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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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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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卢龙县委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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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4年1月,李某与本村村委会通过公开投标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承包了村西3亩滦河河滩地,合同中约定:承包金每亩每年300元,承包期10年,承包地用途为植树造林。合同订立后,李某于当年春天就购买了杨树苗木,并雇人挖好了树坑,正准备栽树时,该县水务局的工作人员来到承包地现场,给他下达了书面通知书,阻止李某植树,并告知李某:你所承包的河滩地属省定河道的管理范围,在河道上植树妨碍河水泄洪,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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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承包合同 植树造林 村委会 约定 合法 地上 工作人员 违法行为 河滩地 承包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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