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检疫与“瘦肉精”检测同步实施工作程序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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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鹤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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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秦皇岛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北秦皇岛,066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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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动物检疫和"瘦肉精"检测同步实施工作程序的实施主体为市和各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以及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驻乡镇站的检疫人员,负责出栏环节、屠宰环节检疫和"瘦肉精"检测同步实施工作。一、动物出栏环节检疫和"瘦肉精"检测同步实施工作程序(一)基本程序由受理检疫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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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瘦肉精 动物检疫 卫生监督机构 动物防疫 检疫证 工作程序 快速检测 检测工作 卫生监督所 屠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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