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植树木已有法可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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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彦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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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2年11月29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03年2月1日起施行的《云南省森林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移植树木作出了规定。《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城市建设、绿化和科研教学需要移植野生树木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移植一般树木不到40株的,由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二)移植一般树木40株以上不到80株的,由地州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三)移植一般树木80株以上和移植出省的,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条例》还规定;无偿移植树木的,移植者应当按照所在地县级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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