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林业
农学(农艺学)
农业工程
农业基础科学
农作物
水产、渔业
畜牧、动物医学、狩猎、蚕、蜂
学报及综合类
园艺
植物保护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林业主管部门如何适应新角色的转换
引用本文:
罗基明.林业主管部门如何适应新角色的转换[J].广西林业,2004(6):24-24.
作者姓名:
罗基明
摘 要:
2002年12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明确规定:山林纠纷由县级以上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调处。
关 键 词:
林业主管部门
权属纠纷
土地
行政主管部门
政府
水利
山林
新角色
适应
转换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